政协委员骆沙鸣:以绿色发展理念助推我国“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3-16 14:00:31 作者:无 被阅览数: 3568 次 来源:上海莱多实业有限公司


政协委员骆沙鸣

在台盟界别小组会议上,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副主委,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做了“关于以绿色发展理念助推我国‘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提质扩容的思考”的发言。结束后,骆沙鸣委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骆委员您好,请问您关注“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的初衷是什么?

骆沙鸣:水是生命之源。淡水是水生态安全的核心。我国城乡水资源管理应由粗放式向集约式改进,不但要节源开流并举,更要绿色护水用水,分质分价供水,按质循环使用,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习总书记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都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特别是要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处理好开源和节流、排污与治污等关系,切实提高我国水安全水平。”

我国已确定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各省市也推出一批本区域城市“十三五”时期“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但是许多主要城市仍采用快排模式,雨水落到硬化地面沿管道集中排出,雨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径流过大,易造成城市内涝。所以我认为,应该以绿色发展额理念来推动“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的开展。 记者:对于以绿色发展理念助推“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您有哪些建议?

骆沙鸣:一是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充当好决策指挥角色,辅导支持我国若干城市进入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行列。多规合一,统筹协调规划、国土、水务、市政、道路、园林、交通、环卫、防讯、节水办等部门职责。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新思路,全面推行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

二是探索建立国家和省、市、县多级的“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基金。再通过PPP模式等,有效聚合社会资本建设“海绵城市”,注重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人性化,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推广“海绵城市”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体系,出台相关奖补机制。加快发展和应用渗水新建材,,推广洁水与节水并重技术,推进绿色建筑施工。建设污水分散处理设施和分布式污水处理厂。

四是建设“海绵社区”“海绵校园”“海绵公园”, 多建设雨洪调节池或人工湿地、植物浅沟等,减少城市热岛效应,还可减少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再处理压力和污泥二次污染的风险。有效利用中水回渗,推动我国消防用水使用中水。

五是加强宣导,在全社会普及宣传“水十条”环保政策,倡导绿色发展指导下的“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的理念,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六是支持全国各地给排水协会和节水社会组织,针对国情加强政产学研用金一体化,协同创新,研发先进科研技术。在开展技术推广的同时,大力培育熟悉雨洪管理技术的人才。

记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哪些要点难点?

骆沙鸣:一是意识仍需提高。

一方面我国国民要认识“海绵城市”是什么、有什么优势;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提高积极性,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主动建设投入,这样才能形成良好效果。

二是资金投入不够。目前国家对于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有一定补助,但对于“海绵城市”整体改造成本来说,缺口仍然很大。所以要有一些绿色金融的保障,运用更多的资金投入形式,如PPP模式等,再结合合理的奖补手段,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三是需要创新技术。由于各地经济情况、水资源禀赋不同,包括老旧城区实施难度更大等原因,应该因地制宜,这就需要有不同的技术手段来支持。因此,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利用水务部门、科研院校和企业等社会组织、民间力量,共同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四是要借鉴先进做法。利用国内、国际成功的案例,总结、吸纳,不断完善自身的建设。同时,可以将我国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或产能实现“走出去”战略,如在“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推广等,创造更多的效益。

本篇文章摘自《中国海绵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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