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第三弹!动态?项目?资金?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盘点独家放送

发布时间: 2016-12-27 13:57:10 作者:无 被阅览数: 4503 次 来源:上海莱多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末将至,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及各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如火如荼。这些试点城市遍布大江南北,各具独特的地理和经济条件。它们作为探路者为我们摸索着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法,也为整个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海绵城市网作为海绵城市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资讯平台,在12月推出年终大作—“2016海绵城市年终盘点”系列文章。我们集中整理盘点了海绵城市行业这一年多来所有试点城市的建设进程,行业内优秀的建设案例荟萃以及按门类整理的海绵城市产品大全。本期为您奉上的是第三篇: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盘点。
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四川省
导读
2016年01月2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抓好遂宁市和5个地级城市、10个县级城市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展省级海绵城市项目示范;计划到2017年,全省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设市城市、县城要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全省3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重新审视城市建设规划。

安徽
其他五个省级试点城市:崇州市、西充县、大竹县、平昌县、安岳县均已经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并上报省住建厅。

江苏省
导读
2015年7月份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建城(2015)331号)》,计划到2017年,省辖市至少建成一处结合城市建设需求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县(市)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取得实效,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15年12月份,正式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7月份,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公布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结果,确定了常州、昆山等9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及15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第九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等15个项目入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江苏

吉林省
导读
2016年6月份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2016年8月份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年底《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正式出台。

吉林

辽源市、梅河口市:目前均已经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制定。

山东省
导读
2016年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11日宣布山东省将投入2亿资金支持海绵城市试点

山东

湖南省
导读
2015年6月26日湖南省明确建设海绵城市并由省级财政给予支持,2016年6月份湖南省发布《关于确定省级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取岳阳市和津市市、望城区、凤凰县作为海绵城市省级试点,选取郴州市、永州市、湘潭市作为地下综合管廊省级试点。对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省级试点,省财政拟三年安排近10亿元,希望通过试点示范探索模式,进而在全省推广实施。从2015年到2016年的两年间,省级财政共拨付长沙市8000万元,岳阳市1亿元,常德市8000万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8000万元专款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湖南

陕西省
导读
2015年底发布《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级财政对入选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每年给予2000万元资金补助,连续三年。2016年3月份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16年新建项目和小区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的要达到50%,2020年要达到90%。2016年各设区城市新建道路和广场项目的综合透水铺装率要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陕西

云南省
导读
2016年1月份正式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省内的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要求2016年编制完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绵城市建设3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丽江市等省级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2016年至2020年,云南省将规划新建海绵城市320km²。

云南

安徽省
导读
作为全国范围内开展较早的省份,2014年11月份安徽省就发布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8月份《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标准图集》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发布《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目前,池州市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已在城市水环境、园林绿地、道路交通、建筑小区以及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进展。合肥、亳州、蚌埠、滁州、芜湖、宣城、铜陵、安庆、黄山等9个省试点城市及芜湖县、南陵县、泾县、潜山县、全椒县、宿松县等6个试点项目先行先试,省财政统筹安排1.0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试点顺利推进。截至6月末,池州、亳州、蚌埠、芜湖、淮南等五市银行业对海绵城市项目综合授信余额151.86亿元,贷款余额61.55亿元,涉及建筑小区、道路绿化、综合管廊建设、防洪工程、水生态保护、污水治理等项目。

安徽

河南省
导读
2016年5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2016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城市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50万~100万人的中等城市、5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面积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0平方公里、15平方公里、5平方公里。2016年底前省辖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绿道示范项目,县级城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2016年7月初省级财政拟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8个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滚动支持3年。

河南

浙江省
导读
2016年8月份正式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10月底前,设区市和县级市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并于12月底前完成报批;2017年6月底前,其他县城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在市区范围内至少建成1处不少于3km²的示范项目,各县(市)要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试点城市、示范区域、示范项目。2016年11月份,对外正式关于《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浙江省级财政将对试点城市予以专项资金补助,县级市补助标准为4000万元/年,一定三年。

浙江 

本篇文章摘自《中国海绵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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